是的,谁能想到呢,原本一个普普通通的流浪者竟然有一天竟然能够获得神眷。
年少时父母离异,后来的他书都没念多少,然后就离开了那个对自己天天暴力相向的父亲。
这一走,便是三十年。
年轻时为了生存,他参与过暴力团体,参与过很多很多不法的事件,直至某次在自己的爱人受到报复并死去后他才幡然醒悟。
但那时一切都晚了。
在那一场报复中他虽然得以幸免,但他却被打断了一条腿。
他想要复仇,但作为组织的一个小喽啰,最终却被抛弃了。
他什么都没有了,什么都失去了。
浑浑噩噩的他,就这样靠着求生的本能一直流浪在亚美利加的各个大街小巷。
靠着拾荒,靠着买醉,日复一日的浑浑噩噩直到现在。
他衣衫脏污,他身上臭气熏天,头发都油得能够打结,而且满脸的胡茬也让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