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点无所谓,挺好的建议。
原来的“红色激情”这个名字,只是卢灿在电话中的随口一说,仔细想想,确实不太合适。
第二条是基金总额,从字里行间,就感觉出双方有一点分歧,但不严重。
林嘉义认为有一个亿港币已经足够,主要用于奖励运动员。而霍老则认为,既然三家出手,一个亿略显不足,总额在1.5亿或者2亿更合适。霍老的理由是——不能只考虑运动员,优秀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,也需要考虑进去。
这一条目上,卢灿更偏向于霍老的建议。
会议纪要的第三条,分歧更明显。
霍老直接要求,尽量减少商业化,当然,服装和运动器械的赞助,还是可以的,但不应该对运动员的形象,使用的过于泛滥。这显然是林嘉义所不能接受的,他还寻摸着在这些运动员中找几位形象好一些的,作为品牌代言人呢。
霍老的理由很简单,让运动员们潜心于运动成绩的提高,不要去打扰他们。
看完这一条,卢灿很惭愧,霍老是真爱国,而自己嘛……爱国之心肯定有,但私心也很重!
目光在第三条文字上巡视多遍,卢灿依然没能做好决断,只好往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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