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灿提及的合作建议,真的很全面。
其一是考古发掘项目的合作,虎园博物馆可以针对具体考古项目,划拨专项资金,但有两个前提,首先是需要通过虎博的审核,其次是重大项目必须有虎博的人员参与。
其二是有关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统计工作。
这项工作虎博一直在做,但是,文管会分管一国之档案,其资料的全面性,远不是虎博这个初生牛犊所能比拟的。同时,这一项目也是文物回流办的“政绩”项目,卢灿提出来,也有示好的意思。
其三,双方可以签订“联合打击文物外流、走私犯罪协议”。
这算不算卢灿在给自己的虎博挖坑?
还真不是!
试想一下,全球知名博物馆,哪家没有签订“打击走私文物”的协定?
私底下怎么干,那是阴影下的罪恶,面子,总还是要伟光正的!虎博同样需要面子,签订这一协议,无疑在为自己“立人设”。
以后还有灰货和黑货……这是免不了的,充其量做得再隐蔽一些而已。
第四项合作是海外文物回流的协同合作协议。
也就是双方通报所遇到的记录在册的知名流失海外文物,有关该文物的追索工作要联动,单方面行动时需要提前告知对方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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