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万块钱基本也够购买发电设备,剩下的一些花销就不算多了,至于人力这些很好处理,前面几十年全国都在修水库,本市也修建了不少,人工都是各地农村“征”来的,都是“义务工”,还需要自带粮食,这方面根本花不了什么钱。
至于土地,李墨林是要在山上修,又不占用水田耕地,也没有什么麻烦。
如此一来,修水库、水电站,官方基本只要出个名义,再稍微出个几万块钱,最后名头和绩效都捞着了。
说得简单,官方内部还是接连开了多次会议,大家都觉得应该配合李墨林建设水库,问题是这水库应不应该给李墨林股份。
水库占地是国家的,给李墨林股份了,这算什么事?
最终,市里H县里都觉得,水库不应该让李墨林占股份,这关系到国家土地归属问题。
但可以无偿租赁给李墨林使用二十年。
李墨林对此自是没有任何意见,他拿着水库股份也没什么用,国家还捏着一半股份,人家说怎么干,你还敢跟官方硬杠,不答应?
自己能免费用二十年,也差不多够了。
至于电站,国家的态度是建设好以后交给李墨林管理,李墨林每年上缴百分之四十的利润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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