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购房人保证合同真实有效,而且已经给付了购房款,那么就该解除冻结,将房产归还给购房人。
但是,这里面可有一个第三条,那就是必须要证明,房屋没能过户,不是购房人一方的责任。
这,就很难证明了。
杜雨欣他们,看中的,也正是这一点。
故意的把时间拖延的这么久,你的一切证据能否保留那都成巨大的问题。
包括通话记录,短信等等证据,可能都已经消失不见了。
所以,你怎么证明没有完成房产过户,不是你个人的问题?
注意,你是要自己证明,提出足够的证据,证明这不是因为你的问题导致的房产未能过户。
谁质疑,谁举证,说的就这么个道理了。
可普通人,你上哪举证去?
其实这事情吧,在法律意义上还有解决的办法,那就是被冻结即将拍卖的房产,我不要了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