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末年,有家饭馆的老板伙计对乞丐非常不友善,经常打骂饭店门口的乞丐。这一天,一个老乞丐不知怎么得罪了饭店伙计,被伙计摁在地上打。这伙计似乎打上瘾了,也不管老乞丐死活,一直狠揍。

        再打下去,老乞丐就要死了。路过的一位壮士看不下去了,他拦住伙计,给了伙计一拳。也是伙计倒霉,他挨了一拳,身子向后仰,后脑勺直接撞到了地上,摔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旁的店主见状,立马报官,不一会,捕快们就把壮士五花大绑,带到了县衙。

        县令来到公堂,一拍惊堂木,大声质问:“你这厮,可承认你杀了伙计?”

        下面的壮士自认倒霉,这条命看来要赔在这了。只是苦了家中的老母,无人能照顾。想到这,壮士不由得哭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县令再次大喊:“哭什么哭!我再问你一次,伙计是你杀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壮士心想,伙计确实因为自己而死,自己还是痛快承认了,免得一会白白受刑。

        壮士头一低,刚想承认,却听得公堂外有人大喊:“不是他杀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县令说:“何人喧哗?把他带上来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个乞丐被带入公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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