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很喜欢我,也知道我喜欢他。
但是他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,我从高中就喜欢他,小心翼翼遮着掩着,大学踩了狗屎运得到他,就再也不愿意松开他,恨不得把他脸上写上本人专属,恨不得修个金屋子把他关起来。
得到了他才知道那些关小黑屋的神经病们是怎么想的,于是努力控制自己不朝那个方向发展。
我在最得不到他的时候甚至做过这样一个梦,梦见他成了植物人,他爸妈嫌他浪费钱,老师同学嫌他聪明的脑子没用了,迷弟迷妹们也不乐意接手个醒不过来的睡美人。
谁都不要他,谁都嫌弃他累赘,我就乐滋滋把他捡回来,给他擦身子洗脸,喂吃的买用的,没钱就去卖血挖肾,一身血肉都想变换成衣服贴近他身体,变换成空气食物成为他的一部分。
醒过来还很怅然,上课时盯着他看,他高高在上众人景仰,我在众人里都是个废物点心。
看傻了连眼珠子都忘了动,被高中班主任扔了两个粉笔头。
高中的我时时刻刻都恨不得天灾人祸落下来,来一场地震一场海啸,容我有个机会再臭不要脸地扑过去,跟他血肉都融合在一起。
那是求不得的水中月镜中花,那是云边一抹霞光。
现在的我收了不吉利的念头,也收回朝着天空伸长的枝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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